某某

关键词:

案例 新闻
江西省宜丰县对李某某服务合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西省宜丰县对李某某服务合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原告李某某,系行动不便老年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9月21日期间,因脑出血在江西省宜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左侧偏瘫行动不便。李某某子女因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贴身照顾,鉴于目前李某某身体状况,想为其找专业的康复机构。2019年9月20日,原告、原告子女与宜丰县某康正医养结合养老中心签订了三方协议,李某某出院后便入住某养老中心公寓,由该养老中心为李某某提供一级护理。后李某某在某养老中心期间,因该公寓的护工护理不到位,导致李某某在上厕所出来后左腿摔伤,且受伤后护工也未及时告知李某某家属导致耽误了治疗。待李某某家属将其送入宜丰县人民医院治疗时,被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陈旧性),医院主治医生说陈旧性的意思是:从其受伤到被诊断出之时已有7到15天的时间差。李某某为此花费医疗费33768.56元。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帅某某意外撞伤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帅某某意外撞伤提供法律援助案


帅某某,女,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甲镇乙村村民。2016年2月13日9时,帅某某在福银高速公路清扫路面时被南昌开往抚州方向的小轿车撞倒在地,后被急救车送往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60天,花费医药费65170.46元,诊断为右肾挫裂伤、肋骨骨折、盆骨股则、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3月9日,公安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帅某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江西省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江某某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西省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江某某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5年11月,国内某劳务公司在得知沙特阿拉伯需要熟练建筑工人的信息后,在国内招收江某某务工,并与其签订《劳务中介服务合同》,由该劳务公司推荐江某某去雇主工地上从事建筑工作。之后,该劳务公司将江某某带至沙特阿拉伯务工。施工项目的承包人是四川省的某建设公司,约定工作岗位泥工,工资320元/天。 2016年4月28日,江某某在工作中受伤,事故发生后即被送往沙特医院治疗,某建设沙特分公司支付医疗费约人民币112万余元。2016年8月7日,江某某在工友陪同下回国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016年10月21日,经江西南莲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江某某因外伤出血性脑挫伤术后造成四肢瘫痪,评定为四级伤残,胸12椎体骨折术后评定为十级伤残;存在大部分护理依赖;后续治疗费13000元;误工期、营养期为二年。经计算,某建设公司还需赔偿受援人江某某95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优秀案例」江西省南昌市总工会:女工讨薪难工会法律援助来维权

「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优秀案例」江西省南昌市总工会:女工讨薪难工会法律援助来维权


申请人杨某某及其同事夏某某、刘某某等3人(均为女性)于2020年5月到胡某及施某所经营的南昌某洗车中心从事洗车工作,约定报酬为3800元/月,2020年7月底胡某关闭该洗车中心,尚拖欠申请人杨某某七月份的报酬3800元,后胡某、施某于2020年8月20日向包括申请人杨某某在内的三人出具欠条一份,内容为:今欠杨某某工资叁仟捌佰元整,欠夏某某工资叁仟捌佰元整,欠刘某某工资叁仟伍佰元整,于2020年9月30日归还。但胡某及施某此后又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也无法联系。申请人无奈向市总工会“三师一室”申请法律援助。